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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喜欢他

钟俊同回到家的时候是晚上九点。

时沂穿着家居服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门锁转动,门框里赫然站着个高大俊挑的青年,只是浑身湿透了,黑色西装和漆黑发丝上水珠滑落。

时沂吓了一跳,回过神来立刻去浴室拿了干毛巾披在他身上,顺手接过了他的行李箱。

“怎么突然回来了?这么晚还下着雨,多不安全,明天回来也可以。”时沂嘴上这么说着,毛巾的力道却愈发温柔,柔软的布料摩挲在钟俊同湿漉漉的脸和脖颈上带起暖意。

“有当天的动车,我就回来了。”钟俊同语气有点硬梆梆地说着,用手扯下毛巾自己擦拭头发,换了拖鞋往浴室走去。

他没看到,时沂的手在半空僵住,简直成了尊雕塑。

等钟俊同到浴室里脱了湿衣服走进淋浴间的时候,浴室门敲了两下,时沂就开门进来了。

“我把干净的衣服给你放在柜子里。湿衣服去给你洗了。”时沂弯腰把脏衣篮收拾好,站起身来又说:“家里的沐浴乳用完了,我买了新的。你最常用的白檀味的也没了,我买了一种小苍兰味的,一种薄荷味的。”

淋浴间花洒开得很大,水声哗哗溅落,耳边也只剩下水珠落地的声音。

停了两三秒,时沂才从水声中分辨出了丈夫的声音。

“哦,好。”

时沂抱着脏衣篮出去,把要干洗的衣服拣出来单独挂好,预备明天送到干洗店去。剩下的内裤和袜子他手洗了,放到家里的干衣机里烘干。在这个空档里,他又去给钟俊同做了宵夜。

等钟俊同擦着头发出来的时候,餐桌上刚好放着海碗大的丝瓜菌菇鲜虾面。鲜香清汤里浮白缀翠,手工面上卧着的虾大而肥。

时沂把筷子和勺子递过来,就听到钟俊同说:“这么多?”

时沂笑了一下,白净的脸颊上有一个非常小的笑涡。时沂知道自己不够漂亮,笑起来倒还有几分温柔可爱,因此时时在笑。

“吃不完吗?回来得这么急,晚饭肯定也没好好吃吧。”

钟俊同说:“去拿个碗,你也吃一点。”

时沂没拒绝,转身进厨房拿了副碗筷,坐到他身边,从他的碗里挑了小半碗进来。

“虾也拿走。”

时沂没听,只夹了一筷子菇,嘴里道:“我吃过晚饭了,不用吃那么多。”

餐厅的枝状吊灯垂下,只开了其中几盏,光线柔和如薄纱。

钟俊同和时沂并排坐着,肩没挨着肩,腿也没擦着腿,好像就是拼桌的两个人,总之不太像夫妻。

两个人吃东西都斯文,餐厅里只有很轻的吸面条的声音。

“好不好吃啊?”时沂忍不住问。

他的声线软而温柔,一听就是个好脾气的。尾调的啊却很可爱,微微上扬,不像是询问,像撒娇。时沂不知道自己会撒娇,他老是以为自己寡淡无趣,像碗熬得稀稀的白粥。

“嗯。”钟俊同咽下面条。

时沂的唇角弯起来,不自觉地就侧过身靠近了他,一下子拉近了和他的距离。时沂的肩胛骨磕在餐桌上,好像才有了倚仗。他轻声问:“那,那你明天想吃什么?你念高中的时候很喜欢我做的玉米排骨汤,还想喝吗?还有,蜜汁鸡翅,清炒莴笋,虾仁滑蛋......”

“都可以,你决定就好。”钟俊同打断了他。

时沂艰难地吞咽了一下,讷讷地“哦”了一声。

时沂自己知道,钟俊同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周围的人提起钟俊同,没有谁不赞一声俊杰,名牌大学顶尖专业毕业,又把家族企业盘得风生水起。二十年前的人记得钟俊同的父亲,因为是商会会长,尊称他一声钟会长或者钟先生。现在他们都知道了,小钟先生也相当了不得,颇有其父英姿手腕。

而自己呢?在一家快要倒闭的出版社里做童书编辑。每月工资不过四千五,无房无车,身无长物,相貌平庸,只有一点,脾气很好。

可是他脾气哪儿能不好呢?在自己那样复杂的组合家庭里,自己但凡有点脾气和爪牙,就得被揪住一根根磨掉棱角,变成河床里最温和圆润的鹅卵石。

钟俊同为什么要和他结婚呢?

时沂想不明白。

钟俊同放下碗筷,喝了杯水,又往嘴里塞了颗清新口气的玫瑰糖。钟俊同漆黑的眼睛直直地看着收拾碗筷的时沂,问:“洗过澡了?”

时沂不明所以地点点头。

钟俊同放下手里的杯子,手指扣住时沂细白手腕,迫使时沂放下碗筷,在时沂小声惊呼中把他抱了起来,进了卧室。

钟俊同没开灯,就这样托着臀把时沂按在门上。时沂心跳得很快,红着耳根,温顺地像只猫儿似的用长腿钩住了他的腰。

丈夫出差一个星期了。他没有直白地告诉钟俊同,他好想他。每天三个不咸不淡的信息发送,问吃饭穿衣睡觉。他都怕自己的新婚丈夫觉得自己无聊。

什么都看不清,视觉失灵之后,嗅觉就变得极为敏锐。在原始的漆黑底色之中,他闻到钟俊同身上沐浴乳的味道,是薄荷味。健壮的年轻男人的体温把它蒸得如夏日一般蓊郁,缠绵又凶猛地扑在时沂的脸上。

时沂不是傻子,他当然知道钟俊同什么意思。一个男人在求爱的时候,连身上的气味和呼吸都是不一样的。这一点在钟俊同身上表现得尤为明显。

时沂心里柔软,又觉得有几分安慰。丈夫对自己有性需求,而且是强烈的性需求。

他想起新婚前后的种种,旖旎片段帧帧闪过。他自己倒先双腿发软,略一下滑,又被钟俊同托着臀抱牢。

“俊同,我先开灯......”时沂的手在冰凉墙面上摩挲摸索,可是怎么也找不到开关。

他有点着急了,嘴里柔声道:“等一会儿,马上......”

时沂的手指突然被滚烫的手拢住,收拢握回胸前。手心贴着钟俊同,手背贴着自己。两人贴得这么近,胸口相贴,两颗心脏跳得轰隆隆如惊雷,想说话又不知道说些什么。

时沂没说话,他珍惜这样在性爱中每一个似有情意蕴藉的瞬间。

时沂听到钟俊同突然粗重了一点儿的呼吸声,脸上发红,正要说话,一个带着玫瑰香气的男人的吻落了下来。

时沂努力仰起头接吻,他的唇舌是柔软的,津液渐渐的也被染上了玫瑰味,每触碰到钟俊同的舌头就水一样地颤抖。

舌和舌的暧昧水渍和吞吃呜咽的声音在黑暗里被无限放大。

时沂突然很安心。

不开灯也好,他可以很坦然地和钟俊同接吻。不用担心灯下的自己不够漂亮,不用担心自己的眼睛里昭然的爱意吓坏了年轻的小丈夫。

钟俊同愈发凶狠,牙齿也用上了,咬他的嘴唇和舌尖,黏糊糊的液体牵连断裂,又被卷入重新缠绵的唇舌。他性格强势,在接吻上也要掌握绝对主动权,稍不如他的意,就要用力咬唇角,像是一只凶巴巴的小狗。时沂一向温柔体贴,连唇舌都是乖驯的,要他缠便缠,钟俊同要吮,也乖乖让他吮个痛快。

这个吻被拆解成无数个吻,来来回回,一遍又一遍。

时沂小声哼起来,动情处用手臂钩住了钟俊同的脖颈,小心翼翼地用手指摸钟俊同略硬的发尾和因低头时脖颈处凸起的小小一块骨头。

时沂感慨,当年一脸冷漠的小孩儿长大啦。

变得很高大,变得很强壮,变得很英俊,变得很暖和。

他也小心翼翼地用自己贫瘠的爱来浇灌当年的男孩儿,在很多个夜里和转身即逝的相逢里期盼着祝福着这株植物能长成参天大树。他知道钟俊同会是个英俊迷人的男人,但是不知道会这么英俊迷人。

时沂的唇被松开,红肿发麻,刺啦啦地疼,绵长地麻。

他摸索着,心跳着,主动着用嘴唇亲了一下钟俊同的眉毛,钟俊同的鼻子,钟俊同的嘴唇,钟俊同的下巴。

他每一样都好喜欢。

钟俊同奇迹一般地完全按照时沂喜欢的憧憬的男人模样长大了。

但是他不敢让钟俊同知道自己喜欢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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