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 >
一咬定情 >
一咬定情
早饭要吃饱
立即阅读
简介
更新时间:2023-06-09
叶归遥无法确定自己是幸运还是不幸。她无法确定她的上司是否会因为小时候被她咬过而记恨她。更糟糕的是,她似乎被人算计了,而且还人财两失。叶归遥盯着常玥警告道:“你别过来!”常玥却回应道:“行,那你过来吧。”青梅变恋人,百合文,超甜!
百合
ABO
HE
第一章我社会性死亡了

我刚进门看到常玥的时候差点崩溃,脚步硬生生顿了一下才在我妈横过来的眼神中抱着黄继光堵枪口的精神往前走。

有什么比在家庭聚会上遇见自己领导更尴尬的事吗?而且还是小时候渊源颇深的领导。

“你个木头桩子杵那儿干嘛,因为小时候咬了人一口就不敢过去坐了?”

我妈一开口,就知有没有。

我很难得感叹母女情深,但看到她把挨着常玥的位置让给我的时候我是真实感动了。

一定是想让我趁此机会和领导好好相处、把握机会,最好是端茶倒水、夹菜填饭、鞍前马后,被领导另眼相看,获得重用。

常玥边上那空位简直是古时候用刑的椅子,我觉得我一坐上去就能被大刀架着凌迟处死。虽然我还是装作云淡风轻,自认优雅地跟大家打了招呼之后,视死如归地、坐了上去。

毕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真不记得我咬过她这事儿。

按我妈的说法我小时候咬人跟狗磨牙似的,三天两头看谁不顺眼就咬,为此没少得罪人。

不愧是我。

小时候的记忆我几乎没有,我向来不计事儿,前一天吃的什么都会忘记。别人夸我好听点是看得通透、活得潇洒,只有我自己知道其实我就是熬夜熬到脑子不太好使。

身为本人,关于小时候形象的塑造却多半来源于我妈,讲述场合一般是类似于今天这样的家庭聚会上。

无非是一些糗事:发着烧还把医院护士咬了,干了一整杯梅子酒最后在沙发上跳舞发酒疯,或者抱着漂亮女老师说要跟她回家,之类的。

不记得也罢。

我猜常玥小时候一定不好看,不然以我以前那种流氓颜狗的性子绝对不舍得咬她。

可常玥那张脸,大眼睛、高鼻梁、瓜子脸,明眸皓齿、红唇齿白,把世界上最漂亮的词语和事物都拿来形容她都不为过。

我至今还对公司资本主义压迫言从计听,她的脸要负一半责任。换句话说,我压根想象不出来她小时候会不好看。

“我说你笑起来比哭还丑,你就一边哭一边追着我咬。”

我碗里多了片猪头肉,旁边的人大概是看我陷入回忆,适时地善意提醒我。

靠,那不是活该吗?不给她咬到去打破伤风针都对不起她能说出这么恶毒的话。

这人怎么从小嘴就那么欠儿呢?

公司上下三十来号人,却没有一个人因为她年纪不大还长得漂亮就做到那个位置而发出过一句怨言。凭的不就是她这张嘴吗?

我进公司第二天,就亲眼看见部门经理,一个已婚已育顶天立地的男人,从她办公室出来后眼泪唰唰掉。

最毒不是妇人心,是常玥的嘴。

“你嘀咕的太大声了。”

哦。

我社会性死亡了。

我妈把我小时候做的所有蠢事都拿出来说了一遍,当着我领导的面。大家齐乐融融,我无地自容。

“叶归遥,你小时候还蛮可爱的。”

我借着上厕所的名义跑到饭店门口透气,常玥声音在我背后响起,我听见自己脑子跟着打火机一起发出“咔擦”一声。

妈的,她叫我名字的声调跟开会的时候点我名回答问题一模一样。

好像要更温柔一点,回想起工作状态的常玥,一副公事公办、多说一句废话都是在浪费时间和金钱的样子。

而现在她居然主动跟我搭话。

虽然方法很拙劣,我想说你知不知道当一个人没有其他优点的时候,为了客套别人就只能夸她可爱。

可那是常玥诶,大老板诶,搭讪我。

不合时宜地,我突然觉得我的名字还好听。虽然我一度嫌弃这个名字听起来很像古言小说里会拿毒在夜里去暗杀女主的配角。又想归又要遥,狗尾巴草都没有好下场。

常玥可能没想到我是来抽烟的,看到我手一抖落在地上的烟之后还愣了一下。

当老板的必修课是不是有表情管理?被托运到韩国专门学的那种。不然她怎么可能在眉头刚皱起来,见着我转头,就立马回到一贯冷冷清清的样子。

我往前跨了一步踩在烟上,顺手把打火机扔到垃圾桶里。

在当下那一刻我就是想这么做,不为别的,就是耍帅。虽然在她眼里我可能就是个二百五,因为我把干垃圾稳稳当当扔进了厨余垃圾里。

我扔进去的不是打火机,是自己的脑子。

等我从垃圾桶里把打火机找出来,常玥已经笑到换了个位置靠在墙上。她笑的时候很守礼,捂住嘴巴、眉眼弯弯,从喉咙底端发出呼呼的声音。

我第一次见她那么笑,发自内心的、笑达眼底的、真正的笑。就突然有一种如果她喜欢,我可以为她掏一辈子垃圾的错觉。

“公司是怎么把你招进来的?”

我收回刚刚的话,她才是个垃圾。

其实常玥长得真挺好看的,笑起来更好看,就算她嘴上说着杀人诛心的话我也不得不承认。

在我还不知道我咬过她,没见识过她嘴巴那么毒之前,我甚至做过霸道总裁爱上我的玛丽苏春梦。

美女为什么要会说话?

看得出来常玥今天已经很克制了,她在饭桌上除了给我夹菜,就是给另一边的小孩儿夹菜,话题聊到她也只是四两拨千斤地几句话略过。

现在终于释放天性了。

呵,女人。

但她是我的老板,即使现在是下班时间。所以我点头哈腰、如沐春风地回了句“那你得问你自己”。

我在暗自期待“没有人敢对我这样说话,你成功引起了我的注意”这种桥段出现。

小说可真害人。

我可能真是脑子里有垃圾,才会有这种老天爷听了都要怜悯我的单纯想法。她可是常玥,用嘴就能杀死人的常玥。

她说:“因为你妈。”

那时候我不懂,完完全全被蒙在鼓里。所以在我听来,她说的是:“因为你吗?”

笑意盈盈,既肯定了我的价值,也肯定了她的眼光。

我扶住胸口,随着她越靠越近,心也越跳越快。大脑宕机,更是想不到另外一层含义,明明是讽刺的话竟然被我听出几分夸赞。

好会撩啊,我死了。

下一章
猜你喜欢
你后悔跟现在的老公结婚吗
有人在知乎上发布了一个话题:是否后悔和现在的配偶结婚。这个话题吸引了3.7万个关注者和5057个回答。其中,一个匿名用户表示他后悔自己的婚姻选择,因为他认为自己的丈夫不够好,这个回答得到了1.4万个赞同。但是,之后,这个匿名用户发表了一篇更新,表示他其实并不后悔自己的婚姻选择。他认为自己的丈夫很优秀,只是被误解了。他还分享了一个关于笨蛋美人和腹黑大佬的爱情故事。
尾钩
尽管周其琛并非第一眼让人惊艳的帅哥,但他的魅力却深深迷住了一些年轻男生。他的相貌算得上中等偏上,眉毛浓密,眼睛圆润,平时看起来普通无奇,但一旦笑起来,却能感染周围的人。然而,他吸引人的地方并不在于外表。他十分外向,喜欢交际和玩乐,朋友众多,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引领风潮。在大兴,他已经成为公司、外航和管制人员中的熟面孔,仅仅一年多的时间就与众人建立了深厚的联系。
未满
陆驰屿第一次见到江陶,对方穿着一件灰蓝色的大衣,戴着一顶鸭舌帽,戴着一条围巾,一双白生生的大眼睛,看起来就像一个小孩子,江陶对陆驰屿说了一句中文:“您好,我是江陶,希望能得到您的帮助。”而陆驰屿只想知道他是不是成年了,他伸手去拿他的行李,“陆驰屿,您好。”这时美国人也在场,江陶回头用英语跟美国人打了个招呼,美国人一副不屑的样子,连招呼都懒得打,江陶耸了耸肩膀,一边摘下围巾,一边用英语说道:“真遗憾,他是个残疾人,什么都听不见,希望老天爷保佑他。”
【快穿】拯救反派的小可怜
林墨白被父亲打死然后穿越了。到了一个任务世界,需要攻略反派大佬。但是此时的大佬已经黑化了,系统看着都觉得不可能完成任务。然而,当林墨白颤抖着、但依然坚定的朝着已经黑化、杀红了眼、宛如地狱恶鬼的大反派冷臣轩走去时,006彻底傻眼了!他的宿主竟然如此勇敢!林墨白不断地尝试去拯救别人眼中的可怕恐怖的大反派,但最终大反派却不愿让他离开,将他圈在了自己的领地里,不让任何人接近、碰触他……
登高楼之独揽高月
少女攻×爱哭皇帝受(完全架空架空!例如纸鸢、宣纸、瓷器出现在本文时莫要吐槽!(╥ω╥`))曾为明夏将军的秦不淮,于某一日起兵反叛,明夏天子连败数阵后,终退位与叛将秦不淮。而秦不淮盼了多年的孤月,终能揽入怀中。……二人本是总角之好,在朝中,是君臣,在朝外,是可以彼此依靠的兄弟。可不知何时开始,二人之间渐渐不一样了起来。这是一篇架空正剧文,前期甜,后期虐。文中出现的城池名字与国名皆为作者虾编(ಥ_ಥ)
全员be后,世界融合了
颜沫是一个普通的年轻人,他被攻略系统带走,却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为别人的妻子了。作为一个从未谈过恋爱的新手,他努力学习如何爱人。与攻略系统不同的是,他依靠真心来表达自己的感情。在第一个世界里,他成为了一位老男人的妻子。然而,这位老男人爱的是他的双胞胎哥哥,而颜沫只是个替代品。尽管他们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但颜沫却一直被蒙在鼓里,傻傻地相信着自己是这个男人的夫人。一年后,颜沫的哥哥回来了,而他却只得到了一张离婚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