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暑气如同一个密不透风的塑料袋般将广城包裹了起来。
昨夜的一场倾盆大雨没能驱赶空气中的燥热,朝阳穿透云层降临大地,新的夏日又如约而至。
七点不到,这座生机勃勃的南方城市就会似沸水般奔腾,人口密集的城中村自建房尤为热闹。
早起的打工族为了一份糊口的薪水,需要穿越大半个市区才能抵达公司。
这一路景色变化莫测,可能是吆喝的小摊、是潮湿的下水道、是充斥着皮革味的公交车,是冷气不足混杂着汗酸气息的地铁,最终像穿越时空一般,走过七拐八弯的高架桥,抵达市中心商圈极具现代化的银色写字楼。
等到夜幕降临又原路返回,窝在不到三十平的小屋里度日。
城中村自建房的租户鱼龙混杂,有刚毕业的大学生,有工作几年的蓝领白领,也有拖家带口的外地务工者.....这里租金便宜,多年里迎来一批人,又送走一批人。像设定好的程序,周而复始,有人一辈子都走不出这个地方。
明明是大白天,小巷子却幽暗得像傍晚,坐在小超市前的老板娘呼呼吹着风扇看电视剧,巷口的深处传来笑声。
不多时,就见几个中年男人挨挨挤挤地从深窄的小路里走出来。最前头的那个似乎特地倒腾过,穿了七成新的黑色翻领衬衫和西装裤,头发也用发胶固定住,露出一张被晒得黝黑的脸,笑起来眼角有深深的皱纹。
“老章,”超市的老板娘抬手吆喝,“恭喜恭喜。”
她口中的老章叫章雄,今日是章雄的大喜日子。二婚,前几天扯了证,没办婚礼,只在附近的大排档订了包厢,跟几个工友吃饭庆祝。
女方是附近一家纺织厂的女工,外省人,带着个十一岁的小孩。经人介绍的,各方面条件跟章雄很匹配。
章雄也有个儿子,过完这个暑假就读初二了。父子俩在这里住了好几年,跟他们相熟的人有时候谈起来总不免用本地话说一句,“真系阴公啊”。
章雄是本省外地人,听得懂白话,却不太会说,面对别人或同情或惋惜的言语也只是憨厚的笑笑。
他们是七年前来到广城的。
章雄的妻子在县城的医院检查出了肾病,小县城的医疗资源太差,治疗无果,一家三口举家搬迁来到这里。
三年里,为了买昂贵的特效药和进口药,章雄四处筹钱,妻子不能干重活,只在家里做些手工活计添补家用,可便是这样努力地跟死神赛跑,依旧没能将一条活生生的性命留在人间。
料理了妻子的身后事,章雄背债20多万,在通货膨胀的时代,这个数目听起来似乎并不惊人。但以月薪一万换算,也要不吃不喝两年才能将债款还清。
章雄是做搬运的苦力活,接的活多就赚得多。妻子去世后,他一句抱怨没有,日夜拼了命地干活,一块钱掰成两块钱花,硬是在四年里将所借的债款全部还清。
至于儿子,他也养育得很好。妻子离世前,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骨肉,章雄没有辜负妻子的遗愿。
听起来章雄确实对亡妻情深意重,但人总是有局限性的。
随着时光的流逝,周围的人都劝他再找个贴心人,无非是“你总不能做一辈子鳏夫”、“你老婆都走四年多了,也算对得起她了”、“家里还是得有个女主人”、“你个仔都大个人了,识谂噶”等等老一套的耳熟能详的劝说。
一来二去,章雄也动摇了。
跟他结婚的女人叫王如娟,是工友老婆的同事。
见面的那天两人都有些拘谨,但都是老实本分、踏踏实实过日子的人,相处着相处着也就培养出了感情。
王如娟有个很水灵漂亮的孩子,可惜很小的时候就诊断出了孤独症。
章雄不介意,倒是担心过不了儿子那一关,这是所有重组家庭的顾虑。好在就像旁人所言的“儿子大个仔会替他想”一般,他并未被阻挠。
于是才有了今日的婚席。
几个中年男人从巷子里走出来,脚跟后跟着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
老板娘热情地打招呼,“书闻,怎么躲后边去了?”
被唤了名字的章书闻抬起头来。
肤白唇红,挺鼻长睫,一张跟章雄毫不搭边的脸,甚至于出现在这灰暗的街巷都显得那么格格不入。
熟悉的人有时候会调侃父子俩截然不同的外貌,章雄总会挠挠头笑,“跟他妈妈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幸好长得不随我。”
在其他小孩只知道灰头土脸玩泥巴的时候,读幼儿园的章书闻就已经收到了同校同学表白的小红花。虽然小孩子过家家似的喜欢算不得数,但也足以证明章书闻确确实实是长在了大众的审美上。
老板娘打开冰箱,走出来将可乐递给章书闻,“来,拿着喝。”
章书闻还没说话呢,章雄连忙道:“这怎么好意思,不能白拿你的。”
“我请孩子喝的。”
老板娘一把将冰可乐塞给章书闻。章书闻不得不拿住,礼貌地回:“谢谢阿姨。”
订的吃席时间是十一点半,虽然没有像样的婚礼,但也得走个仪式,在此之前章雄要和几个工友去女方的住处接人。
章书闻则去姑姑章小月那儿。
章小月初中毕业后就到广城来打工了,嫁给了本地人,住在后几条街。
章书闻目送欢欢喜喜的父亲远去。对于这场婚事,他既不支持,也不反对,大抵看父亲苦了太久,他不忍心破坏这个男人来之不易的第二春。
冰过的可乐拿在手心缓解了酷热,但随之而来的是一股刺骨的寒意,像细密的针扎进皮肉里。他并不在意,反而攥紧了,向老板娘告别后往姑姑的住处去。
章小月正好下楼,章书闻喊了声姑姑,又见到跟在章小月背后的身影,唇抿紧了。
“妈,热死了,我不想去。”
说话的是章小月的儿子,叫郑智,大章书闻两岁,初中快毕业了,终日没个正形跟些所谓的社会人士混在一起。
两人虽是表兄弟,但郑智厌恶章书闻这样的三好学生,从来不给章书闻好脸色看。若不是有层亲戚的关系在,章书闻也不想跟对方往来。
章小月嗔道:“你舅舅要结婚了,你不去像什么事?”
郑智一听来劲了,嚷嚷,“爸爸不也没去?”
章小月闻言脸色有些尴尬,对章书闻说:“你姑丈昨晚喝醉了.....”
她的丈夫好赌酗酒,自个没什么本事却瞧不起章家父子这样的穷亲戚,借口不去很正常。
不去最好。章书闻没什么反应地点点头。
章小月最终还是没说服郑智去吃婚席,郑智跟她拿了五十块钱,一溜烟就跑走了,任凭章小月怎么喊都没回头。
章小月又气又无奈,但也习惯了如此,叹口气后给电瓶车解锁,载着章书闻去大排档。
拿在手中的可乐在大太阳里冰度下降,化开的水顺着章书闻的指缝往下滑落,坠在了高温的地面,似乎能听见滋啦一声,一瞬又蒸发了。
接亲的章雄先姑侄俩一步抵达大排档。
王如娟也叫了几个要好的工友,两个包厢坐得满满当当。
这会子正是饭点,大排档来来往往都是人,几台风扇哗哗吹着,吹不走人们脸上的汗珠。
章书闻随着姑姑进去,里头已经油锅一般滚起来了,还没有上菜,先喝起了酒。
“老章,恭喜恭喜!”
“嫂子,我们章哥是个实在人,以后有什么事跟兄弟们说一声,一定帮忙。”
包厢里的空调打到了十八度,可依旧是闷热异常。
工友见到了章书闻,一把将他拽了过来,指着坐在章雄身边的王如娟,“书闻,你爸结婚,你得为他高兴,来,喝一杯。”
男人一喝了酒就像丧失了理智,章书闻望向王如娟。
在章雄多次提及后,章书闻上个月和她见过一面。只此一面,没有其余交集。
今日王如娟穿了一件藕粉色的宽松连衣裙,盘着发,化了个淡妆,脸上有着岁月的痕迹,但依旧很温婉动人。这个算不上熟悉的女人,往后会成为家里的一份子。
章雄站起来,“书闻年纪还小,别让他喝酒。”
工友不依不饶,“就一口,不碍事。”
男人身上的汗臭味不断往章书闻的鼻子里钻,他皱了皱眉头,说:“叔叔,我不喝酒。”
几个女人也看不过去,阻拦道:“别耍酒疯,哪有让孩子喝酒的道理?”
章小月将章书闻拉到一旁,及时地将章书闻从这场闹剧里解救出来。
许是包厢里人群太密集,章书闻不太舒服,胸口闷胀得像充了气。
他正想退出去以得到片刻的喘息,章雄却先一步叫住他,“书闻,你过来跟余愿坐一块。”
章书闻循声望去,没见到章雄口中的人。
他微吸一口气,走过去,这才瞧见王如娟背后的椅子上坐着个跟他年纪相仿的小孩。
在此之前,章书闻从未见过这个即将跟他成为家人的弟弟。章雄并非没有提过,但也说不清是什么原因,好似只要晚一天见到余愿,就能晚一天认清他多了两个“家人”的现实。
章书闻总会找出各种各样合理的理由拒绝见面。章雄拿他没办法,王如娟也有自己的考量。
只是王如娟对此有些担忧,余愿到底跟别的孩子不一样。
同事劝她,“小孩子嘛,遇到这种事情抵触是正常的,认识几天就能玩到一块儿去了。再说了,你去哪儿余愿就去哪儿,碍不着什么事。”
她赶忙站起来,让余愿跟章书闻打招呼。
在密集的嬉笑声和祝贺声里,章书闻得以看清余愿的模样,很清秀鲜灵的五官,很讨人喜欢的长相。
其实很多年后再回想此情此景,当时心情沉闷的章书闻很难精准地用言语描述出余愿的容貌。但在这一刻,余愿黑白分明的眼睛却像澄澈的泉水一般驱散了包厢里浑浊的酒气,让耳边起哄的声音都显得没那么烦人。
王如娟让余愿叫哥哥。
余愿只是眨了眨眼睫,将视线落在了章书闻的手上。
章书闻顺着他的目光低头望,几瞬,将掌心早已经常温的可乐递了出去。
王如娟多番教导过余愿不可以拿陌生人的东西,余愿一直以来都做得很好。虽然她已经跟余愿提及过章书闻,且再三嘱咐余愿要和新哥哥好好相处,但这是两人第一次见面,她有些担心余愿会让章书闻冷场。
可将近几秒的凝滞后,余愿出乎意料地伸出手接过了可乐。
王如娟顿时又惊又喜。
章书闻注视着余愿。半大的少年抬起眼睛,黑瞳里藏着些许怯意和犹豫,半晌,在王如娟期待的神情里张了张唇。
很轻的一声。
“谢谢哥哥。”